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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東紅茶]Daily Club紅茶 2.2g(10入)


商品名稱:
[日東紅茶]Daily Club紅茶 2.2g(10入)

商品介紹說明



【品牌】
日東紅茶
【商品規格】
內容量:22公克
【商品成分/食品添加物/營養標示】
成份(內容物及添加物):紅茶(斯里蘭卡,印度).
===== 營養標示 =====
每100公克
==================
熱量 0大卡
蛋白質 0公克
脂肪 0公克
飽和脂肪 0公克
反式脂肪 0公克
碳水化合物 0公克
鈉 0毫克

【廠商資訊】
製造商:三井農林株式會社
地址:日本東京都港區西新橋1-2-9
進口商:恩旺貿易有限公司
地址:新北市新店區中正路538巷1號1樓
電話:(02)2218-1010

【產地】
日本
【產品責任險】
本商品已投保第一產物保險
保險証號:1000字第03PR000267號

【保存期限】
有效日期(賞味期限):如包裝上日期所示(西元年月日)若無日,以當月最後一日計
保存期限:24個月
保存方法:請置於陰涼處常溫保存

【退貨】
1.七天鑑賞期內退換貨請保持商品完整性,商品必須為『全新未經使用』,商品包裝需完整回收,包含購買商品、外盒、附件、內外包裝、隨機文件、贈品、商品外膜等請一併退回,若有缺件、商品毀損不完整情況發生,可能影響您退貨的權益,本公司也可能依毀損程度扣除為回復原狀必要費用後為退費。
2.美食食品類商品因衛生因素考量,除瑕疵品外,一經拆封食用後將可能影響您退貨的權益,請考量清楚後再拆封食用。

【注意事項】
1.商品圖檔顏色因電腦螢幕設定差異會略有不同,以實際商品顏色為準。
2.本商品屬於食品,除瑕疵品情形外,一經拆封食用後,可能影響您退貨的權益。
3.購買食品類商品,因商品效期長短不一,自消費者收受日計算起商品確保最少10日以上有效日期。即期品會於品名/文案/活動中說明並標示效期。

【食品登錄字號】
A-122454883-00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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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心一下新聞報導:

中國海事仲裁委員會(CMAC)、中國國際貨運代理協會聯合發布《貨運代理協議示範條款》,該條款計七十餘條,可分十大部分,包括:定義、委託事項、甲方義務、乙方義務、費用結算、違約責任、特別約定、其他約定、協議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協議的生效、修改、終止等,對貨代業務履行的部分重點進行約定。例如委託手續、委託內容是否齊全;交接流程和責任期間是否明確;費用計算標準依據、數額確定方式;逾期支付費用違約責任承擔方式;責任期間貨損貨差、延遲索賠;受託人的免責和責任限制問題及糾紛的處理方式等。

中國海事仲裁委員會與中國國際貨運代理協會在北京聯合舉辦《貨新竹農地買賣運代理協議示範條款》發布會暨貨運代理法律實務研討會,會議由海仲委仲裁院副院長陳波主持,貿仲委、海仲委副主任兼秘書長於健龍、中國國際貨運代理協會秘書長苗栗農地買賣劉學德均在會中致詞。

劉學德致詞時強調《貨運代理協議示範條款》對於貨運代理行業規範經營、防範法律風險等有兩項重要意義,一是《示範條款》將現有貨代物流供應鏈中各種不同方式及關鍵流程,以協議格式就委託事項、當事人責任、義務、費用結算、違約責任,包括對相關方的特別約定等有明確的提示,對服務訊息、品質要求、責任監督、違約處理的規則也作了進一步解釋。

條款內容對貨運代理標準交易條件已作出修正,將成為該業的新標準。企業比照示範條款為範本,或結合自身業務參照範本編制自己的協議格式,即可對委託業務實行標準化管理,同時防範風險、避免損失。

二是彌補現有規制的不足,示範條款將成為《合同法》項下具有行業特徵的規制補充。示範條款作為貨運代理行業專業性標準交易條款,條款內容是對合同法的產業延伸,作為行業標準,也將成為司法、仲裁糾紛案件的重要考量。

國際貨運代理業在世界經濟運作中已不可或缺,大陸的一帶一路戰略使國際貨代業面臨前所未有的發展契機和更大的國際市場,但同時也將帶來許多法律風險。

制訂航運標準合同是維護大陸航運企業切身利益的重要手段,也是大陸航運轉型過程中提升軟實力的重要元素。

《貨運代理協議示範條款》是於去(二○一五)年初海仲委上海分會研調時設立的項目,並委託有關專家開始起草。制訂過程中,獲中國國際貨代協會及上海國際貨代業協會的支持,徵求國有、民營、外資貨代企業、協會、院校、法院、政府部門、律師等各方意見,形成包括貨代協議示範條款、簡式合同及貨運委託書在內的格式文本。

貿仲委、海仲委副主任兼秘書長於健龍指出,為了滿足大中小各類型貨代企業之需,協議條款起草了相對較嚴密的「貨運代理協議示範條款」和協議條款相對簡單的「貨運代理協議(簡式)」兩個協議文本。

同時,考慮到貨運委託書在實務中的必要和重要性,也考慮到實務中經常有單票委託而不簽訂協議的情況,因此又起草了一個通用型「貨運委託書」,供貨代物流企業在貨運代理實務中參考使用。由於物流所涉領域甚廣,包括海、陸及空中運輸,又包括倉儲、裝卸、加工、信息、代理、保險等,導致物流爭議管轄權分散,加上物流本身專業性強,很不利於物流爭議的解決。針對國際貨代實務繁複瑣碎,極易引起糾紛,在示範條款中採用仲裁作為爭議解決方式,利用仲裁權威及靈活性、裁決執行便利性等優勢,為當事人節省費用和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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